2020年,胜利乡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永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和永宁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锲而不舍、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推动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向好和文明城市成功创建。
集中整治城镇区。扎实推行“门前三包”管理制度,对小城镇中心村环境卫生、街道车辆乱停乱放、经营门店占道经营、墙面广告乱贴乱挂、居民私搭乱建及中心村周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清理违规占道经营摊位800余次,清理乱贴、乱写、乱画1000余处,实现整洁干净无死角。
集中整治老旧庄点。组织对未动迁及老旧庄点农户院落和村庄内外沟渠、巷道等公共区域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乱倒乱排进行清理,累计清理各类垃圾2000余吨,村庄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67%。
集中整治设施园区。农民参与2300余人次,动用挖机、铲车33台次,整治设施园区5余个,重点对设施温棚园区内的垃圾、杂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并对大棚房整治后的残垣断壁和遗留物规范统一。
集中整治基础设施。针对垃圾储运设施薄弱等问题,积极调剂38个铁质垃圾桶配至黄羊滩农场,解决垃圾箱数量不足的问题。同时积极引导民间力量,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外包试点,全面夯实人居环境改善根基。
注重垃圾分类指导实践。深入做实胜利小镇、先锋村、五渠村垃圾分类“积分超市”,充分借鉴外县区文明实践暨人居环境整治奖励积分管理先进经验,采取资源垃圾积分兑换生活用品的方法,提高村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逐步引导村民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