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熊蕾)近日,银川市金凤区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执行干警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原告谢某某、周某某诉被告窦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窦某某未按期偿还借款,谢某某、周某某于2014年将窦某某诉至金凤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窦某某偿还原告谢某某、周某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窦某某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谢某某、周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金凤区法院执行干警经调查得知,被执行人窦某某有一笔拆迁款尚未发放,遂依法冻结该拆迁款项所对应的拆迁补偿面积。但因该拆迁款还未发放,故无法将该款项进行扣划。除此之外,窦某某名下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4月,因冻结即将到期,谢某某、周某某到法院申请续行冻结。因原承办法官调离执行局,二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恢复案件执行,案件随后分配至执行干警马昊办理。马昊在收到二申请执行人的续行查封冻结材料后,立即续行冻结手续。后该拆迁款项到位,即将分配,被执行人窦某某发现不能正常申领该款项,便主动来法院向执行干警说明情况,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谢某某、周某某协商解决此案。在马昊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