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罗县宝丰镇以服务民生、保障群众权益为出发点,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宝丰镇利用集市、进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方面疑问等多种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质,遇到问题找法、靠法、用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作为直接面对群众、服务基层的“第一窗口”,有效发挥法律服务平台作用,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和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代写法律文书,制作便民联系卡,分发给群众,并不定期到群众家倾听民声,化解民忧。宝丰镇为辖区内各村(社区)配备智能化可视电话,发挥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优势,开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统筹优化法律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高效化、便民化、专业化法律服务。
同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小纠纷不出队,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的工作目标,对各类矛盾纠纷实行“四排查”“两消除”的工作制度,使大量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较好地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通讯员吴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