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罗县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履行兜底保障政治责任。
平罗县规范低保分类施保政策,科学分类,完善档案,做到数据真实、完整、准确,确保“一户一档”规范管理。层层落实责任,逐户进行重新排查摸底,做实做细基础工作,确保全县城乡低保分类施保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全县城乡低保共计9195户12274人。
建立督查工作长效机制,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3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社会救助督查组,严格按照社会救助政策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定期对各乡镇社会救助工作进行督查,对查处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回头看”,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今年以来,督查组实地走访督查39次,对查出问题不及时整改的乡镇予以通报监督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完成。
建立“救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依托各乡镇社会事务办民政专干、村(居委会)干部,对辖区内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采取“一对一、点对点、面对面”的工作方法,主动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并协助落实。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加大救助力度,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实施“先行救助”,妥善解决好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
强化数据信息比对工作,按照已建立的社会救助对象与扶贫、公安、人社等部门数据定期衔接、信息共有、资源共享机制,定期排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困难群众基本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信息维护和修正,以确保符合兜底保障的社会救助对象能及时获得救助,织牢贫困人口兜底保障网。2021年以来,通过数据对比走访调查,新增城乡低保对象706人。 (记者 米振卿 实习记者 张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