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孩子目前住在城里,老家的房子空置了好几年了,村里说要收储整治,可我又怕老了回来没地方住。现在政府给我们发了资格权证,宅基地权益就有了保障,心里算是踏实了。”见到王学林时,他正拿着刚刚发放的宅基地资格权证高兴得合不拢嘴。
王学林取得的资格权证,是平罗县实现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具体路径。颁发宅基地资格权证,让农户放心退出闲置房地,在需要时可凭资格权证向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建房,既保障了农户的合法权益,也放活了宅基地使用权,盘活了闲置土地资源。
据了解,平罗县先后承担了两轮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出台了涉及审批管理、退出转让、入市租赁、盘活利用等配套文件22个,探索建立了“超占有偿使用、转让政府补贴、审批县域统筹、新增多元保障”规范化管理机制,为探索“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奠定了基础。
同时,发挥村民代表会议事决策职能,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成员资格认定、审批监督、收益分配等权能,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144本,落实了集体所有权。对退出后在农村仍有住房需求的188户农户颁发宅基地资格权证,并保留一定期限的资格权,对放弃宅基地资格权的,按照标准给予适当经济补偿,保障了农户宅基地资格权。赋予宅基地和农房抵押、转让、退出、置换、租赁、入股、赠予等财产权益,加强对农村房屋规划、建设、置换、转让、租赁等政策的宣传力度,允许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租赁、继承使用农村房地,盘活了土地使用权。 (记者周丽华实习记者张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