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和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以来,平罗县人民法院黄渠桥人民法庭以“稳”字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近日,平罗县黄渠桥镇某村的刘某与丈夫高某产生矛盾,妻子提起了离婚。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官多次到当事人的家中实地走访,详细了解当事人的夫妻感情、家庭生活情况,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敏感性,法官从法理、情理等多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阐述家庭和谐稳定的重要性,并邀请其子女做父母的思想工作,最终高某向妻子刘某承认错误后得到谅解,刘某撤诉。
诉前、诉中调解工作一直是平罗县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重要抓手。在日常工作中,干警树牢为民服务意识,及时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通讯员任学斌王琳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