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盐池县通过多项措施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主体责任。县委、政府坚决履行扶贫资金监管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工作亲自批示、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全县各级党组织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狠抓扶贫领域政策、项目、资金的落实,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完善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严格按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切实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先后出台了《盐池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盐池县扶贫资金三级公开实施方案》等系列涉农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了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强化各相关部门对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监管职责,确保扶贫资金安全使用。
三是规范扶贫资金操作使用程序。在县财政局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保证财政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行“四制”管理,在项目资金拨付上,实行县乡村三级共同参与,三级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全部采取招投标;对到户项目先由乡镇进行自验公示,再由扶贫、财政、发改等部门联合验收,验收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将扶持资金直接兑付给受益农户。
四是强化审计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组织县审计局对全县各类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同时,聘请第三方开展扶贫项目审计绩效评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县涉农部门及8个乡镇近三年来各类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绩效审计,实现了对全县扶贫资金审计、检查全覆盖。
五是全面推进扶贫资金“三级公开”。通过盐池县智慧扶贫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扶贫门户网站、扶贫百事通APP、扶贫微信公众平台、触控查询一体机和短信平台等公开方式将产业扶贫政策、金融扶贫政策、健康扶贫政策、危窑危房改造等各项扶贫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现代化通讯手段,全程推行县乡村扶贫工作及扶贫资金 “三级公开”,让老百姓随时随地可以查看并监督各类公开内容,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