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民,这是你的身份证,以后你就是永宁县人了。”近日,永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户籍民警万浩瑛为滞留本县没有身份和姓名的流浪人员递上了崭新的身份证。从此,这名流浪人员从“无名氏”变成有“身份”的人,成为永宁县大家庭中的一员。据悉,这是永宁县公安局第一次为长期滞留的流浪人员办理户籍。
永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还将另外2名滞留人员户籍转至永宁县救助站,并办理了个人身份证。这3名滞留人员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智力障碍,不能清楚表达身份信息和家庭住址。没有合法身份,就无法购买医疗保险,申请特困供养等服务。针对此,城关派出所对县民政局提请的3名年龄在50岁以上患有精神、智力障碍滞留人员的转户、落户问题进行研究审核,核实清所有人员档案信息,户籍民警全力为他们安家落户。
在办理落户前,城关派出所户籍民警通过前期走访调查、网上核查相关材料确定身份信息,又通过拍照、采集身份信息、补录户口等一系列程序,想尽办法为3名流浪人员完成户籍登记。5月18日,1名流浪人员有了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今后,这3名流浪人员将和永宁县其他居民一样享受生活照料、户籍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费用报销等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记者 赵婵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