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续签会议召开
2月24日,全区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续签项目正式落地,该项目是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办、见义勇为基金会研究决定,对全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牺牲的亲属)建立社会保险机制,旨在扎实推进平安宁夏建设,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切实加强见义勇为人员及因见义勇为牺牲亲属的社会保障。
在当天召开的全区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签约会议上,自治区综治办、见义勇为基金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签订保险合同,随后,五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将与五市人保财险分公司经理分别在本地续签《本市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议书》。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综治办主任李刚军讲话
据了解,从2016年开始自治区和市、县党委政法委、综治办、见义勇为基金会分两个层面,给见义勇为人员做了人身意外伤害无记名保险。通过与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对接商议,2018年在投保资金不增加的情况下,给付金增加10万元。两个层面的保险种类,主要有见义勇为人员意外身故,每人最高给付金两个层面共90万元;意外残疾、烧伤,最高给付金两个层面共90万元;意外住院医疗和附加医疗费用,最高给付金两个层面共20万元。
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总经理张保东致辞
此外,从今年开始,对2018年1月26日前在宁夏政法网见义勇为人员信息平台上,已录入的历年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建立人身意外伤害及疾病身故保险机制(年龄10至77岁)。其中被保险人为全区见义勇为人员信息系统现有上线见义勇为人员(牺牲人员)473人(新增见义勇为人员在下年续保时经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审核后增加),473名见义勇为人员中每人再增加亲属1人(或配偶、或父母)全部纳入保险范围,共946人。投保金额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见义勇为专项资金支付,承保方案为160元+100元。
“通过这个协议能够促使我们见义勇为的保险机制进一步完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综治办主任李刚军在签约会上表示,要从宁夏实际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机制,用制度机制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见义勇为人员表彰、评烈、评残、抚恤以及定期上门走访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的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意见。
自治区综治办、见义勇为基金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我们专门对《宁夏回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多次向总公司请示汇报,在现有筹资标准下争取到了最大的保额。”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总经理张保东表示。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一直积极参与见义勇为事业,坚持从宁夏实际出发,本着做慈善做公益事业的精神,在建立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制上,积极争取总公司的支持,尽力降低投保金额,提高赔付金额,为宁夏见义勇为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宁夏高度重视见义勇为工作,2010年12月1日,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及时表彰奖励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同时及时宣传见义勇为人员的英雄事迹,不断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医疗救助、抚恤安置等工作力度,全区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的住房、子女上学、就业、医疗等困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和解决。2016年,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在全国率先引入保险机制,为见义勇为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宁夏财经网 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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