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生态环境厅对2019年度295家重点排污单位中随机抽取10家企业,对其自行监测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10家企业均存在自行监测信息公开不完整、不及时等问题。
抽检的10家企业分别是:
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
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太阳山分厂
宁夏兴尔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宁东分公司
宁夏广银铝业有限公司
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
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
平罗县阳光焦化有限公司
企业主要存在示意图不完整、部分执行标准有误、质控措施不明确、自行监测原始记录和监测全过程不规范等问题。而在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方面,宁夏广银铝业有限公司未公开监测方案和监测信息,剩余9家企业均存在监测结果公开不完整、不及时等问题。
针对一季度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对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的企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求应采取不予环保上市核查、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暂停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暂停发放排污许可证等措施,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要对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同时做好整改结果和查处情况的公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