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
奠定碳达峰碳中和坚实基础;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
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6%;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
《实施意见》由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14个部分组成,提出了41条政策措施。分别提出到2025年、2030年、2060年的阶段目标,以中长期目标引领阶段性任务,以短期目标的实现支撑中长期目标的达成。
到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顺利实现达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
到2060年,顺利实现碳中和目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提出做好“绿能开发、 绿氢生产、绿色发展”三篇文章,闯出一条“三绿”发展新路子。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深入实施结构、绿色、技术、智能“四大改造”,推动产业、产能、产品结构调整和低碳转型。全面推进清洁生产,依法对“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不断提高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强化绿色低碳教育,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实施意见》着重处理好整体和局部的关系、减排和安全的关系、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提出在调整产业结构中全面“减碳”,在能源结构优化中持续“降碳”,在重点领域绿色发展中加快“消碳”,在创新绿色技术中助推“低碳”,在提升生态系统中有效“固碳”,在完善政策体系中实现“控碳”。 记者 李鲲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