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发展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2月28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宁夏将“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写进了《条例》。
《条例》提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实施碳排放、能源总量控制和消耗强度控制以及空气质量达标协同管理”,以法条的形式对宁夏减碳工作作出规定。
2021年是碳达峰碳中和起步之年。在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下,全区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预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分别较2020年下降5%、6%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左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2021年度节能降碳目标任务。 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蒋哲文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条例》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系统观念贯彻‘双碳’工作全过程,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政府和市场四对关系,在产业结构中全面‘减碳’,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在能源结构中持续‘降碳’,高水平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着力打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在重点领域绿色发展中加快‘消碳’,推广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生态环保意识;在创新绿色技术中助推‘低碳’,实施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攻关等专项行动,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实现重大突破;在提升生态系统中有效‘固碳’,持续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在完善政策体系中实现‘控碳’,健全碳达峰碳中和‘1+N+X’政策体系,加强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努力完成节能降碳目标任务,助推先行区建设区取得新突破。” 记者 鲍淑玲 宋志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