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记者获悉,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厅发布了《关于降低居民房产继承遗赠和完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降低房产继承遗赠公证收费标准,扩大收费减免范围,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通知》降低房产类继承、遗赠公证收费标准。相关公证事项按标的额计费标准最高降幅50%;增加按房产面积计价方式和计费标准,受益人可以对照选择较低的计费方式;政策同时明确,单套普通居民房产公证服务费实行1万元封顶,有效解决群众公证费用过高问题。
《通知》大幅扩大公证服务收费减免范围。当事人及其公证事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协助当事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公证法律援助;公证法律援助获批准的,按照该公证收费标准,由法律援助机构向公证机构拨付经费;公证机构按拨付的法律援助经费额度减免公证费。对80周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费。标的额2000元及以下的小额存款继承公证免费。 (记者 李 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