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即日起开展全区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执法专项行动,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压实环境安全责任,推动环境风险隐患治理,全面提升全区环境风险防控水平。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开展以下方面的隐患排查。开展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以涉重金属、涉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企业、垃圾填埋场等高风险企业为重点,检查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设、运行、管理情况等,督促指导企业建立风险隐患台账,推动风险隐患防范整改到位。开展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园区内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基础设施及环境应急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等。开展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摸清固定源、移动源、面源的环境风险防范状况,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响应机制。
同时,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存量问题检查,检查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有关单位,特别是贮存废弃危险化学品量大的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检查重点放射源使用单位、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和Ⅱ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开展环保设施设计、建设、运行等情况检查,监督检查环保设施“三同时”,对责任不落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严肃处理。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检查。开展重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措施专项交叉执法检查,切实推动解决一批容易忽视、难以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 (记者 陈 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