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卫市五凌电力余丁光伏电站,1.6万亩的光伏发电站正源源不断地提供电力。
在吴忠市红寺堡区宁夏立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检修电机。
自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委员围绕我区绿能开发的现状、瓶颈和出路开展调研。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自治区政协委员党彦宝提交《关于大力发展新能源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提案介绍,宁夏是全国新能源富集区、光伏一类资源区,全年晴朗天气达300天左右,年日照时数2250小时至3100小时,发展新能源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抢抓时代机遇,发挥区位优势,提出一系列新思路、新举措,高水平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
“调研发现,宁夏荒漠化、半荒漠化土地及天然牧草地等约3500余万亩,占全区总面积40%以上,主要集中在盐池县、红寺堡区、海原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等县市区。利用这些土地发展新能源产业,可以盘活长期闲置的土地资源,通过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全区经济建设,带动全国新能源产业提档升级。”党彦宝建议,由政府主导,与新能源开发企业、村集体协商,建立科学长效的分配机制,探索光伏用地补偿金支付新模式。继续加大新能源电力对外输送通道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持续为我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增添新动能。出台专门扶持政策,鼓励当地企业使用新能源,推动全区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增加新能源消纳渠道,助力高水平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