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知危险会避险”,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12月15日,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通过对今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梳理出2020年我区道路交通十大危险驾驶行为。
自2020年1至11月,全区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最多的交通违法行为,前十名分别是:
未按规定让行,引发的事故在总数中占比14.87%;
酒后驾驶,占比10.75%;
超速行驶,占比5.60%;
无证驾驶,占比4.84%;
机动车逆行,占比3.96%;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占比3.84%;
非机动车逆行,占比3.24%;
非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占比2.76%;
违法倒车,占比2.52%;
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占比2.40%。
据介绍,这前十名违法行为是诱发交通事故风险的最主要因素。
其中造成后果最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前五名是:未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无证驾驶、机动车逆行、酒后驾驶,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分别占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的15.94%、14.42%、5.50%、5.31%、4.93%。
宁夏交警提醒: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危险驾驶行为,确保安全文明出行。
记者 寇莉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