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有俩热搜,都跟醉驾有关,又都有些想不到的情形,叫人不吐不快。
一起悲剧发生在贵阳。20日零时许,越野车冲向公交站台,正在等车的年轻女子无辜身亡,司机涉嫌酒驾被控制。善良的人都为受害者难过,可没想到,还有些网友却列出一大堆的“不该”来,说什么不该玩手机、不该坐着、不该这么晚了还在外面、不该坐公交、不该放松警惕,看见车来了不躲……什么样的心态能说出这种话?也可能,有的人是替女孩惋惜,借着“不该”来表达难过,但另外一些人,是真的拿出了矛,指责意味明显,是要在敲击键盘中掌控些什么,或是借此蹭点儿什么吗?这种毫无根据和人性的指责,我们有很多理由去驳斥,但其造成更加严重的无妄之灾,是为人祸!
另一起醉驾还早一些,在西安。当姚姓男子被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至检察院后,西安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为表谢意,该男子与其公司领导还给检察院送了锦旗。至于不起诉的原因,检察院表示他虽酒驾,但系初犯偶犯,具有坦白情节,且因其父晕倒,着急去看望所以醉酒驾驶,单位领导也出面证明其日常工作表现良好。这些能否成为醉驾免予起诉的理由?争议不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144.32ml,从刑法上来看,这就是醉驾,并且涉嫌危险驾驶罪。能不能免除法责?倘若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或为了保护自己与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危险,不得已采取了紧急避险行为,可以,但在这事儿里扣不上,至多按情节轻微从轻量刑。现在连起诉都免了,什么导向呢?是不是单位领导比法律管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就可以不起诉?更有意思的是,姚某送锦旗,检察院收了,还以“一面锦旗就是一片民心”为题宣传,妥否?是想弘扬啥?
贵阳醉驾已酿悲剧,安全行车要求无需赘言。可万万没想到,这两件事都能以最不该出现的姿态造出另一种情节,可笑可憎。保持对生命的尊重、对善良的敬畏,很难吗?遵守规则,很难吗?非要酿出严重后果害人害己了再重视、重罚?晚了。 刘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