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最高法发布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显示,截至2022年7月,全国人民陪审员共计33.2万余人,比2013年扩大了将近3倍。可以说,人民陪审员并不陌生,离我们也并不遥远。
在我们以往的认知中,人民陪审员也就是“简单坐堂而已”“作用发挥有限”,但随着这一群体来源更加广泛、结构更加合理、代表性进一步增强,他们早已不是无所作为的“看客”,而是正在逐步向实质化参审、深度审案的层面转变。最高法的报告显示,2018年4月《人民陪审员法》正式颁布以来,截至2022年9月底,全国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刑事案件215万余件、民事案件879万余件、行政案件78万余件,其中由人民陪审员参与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结涉及群众利益、公共利益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2.3万余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
从最高法当日公布的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中,我们也能够看出这种向实质化参审、深度审案转变的变化。比如在侵害烈士名誉公益诉讼案、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校园欺凌案等案例中,我们能够看到审理过程引入教育工作者视角、适当考虑民风民俗和兼顾法理人情等重要因素的存在,展现出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见证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此前有一部名为《十二公民》的电影,就在一定层面上展现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的情形,影片中的不少情节都能够引发观众的共鸣,极具现实意义。
或许不少人还会有疑问: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大部分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实践中应如何发挥好人民陪审员参审履职作用?不可否认,当前人民陪审员主要通过在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目的就在于要发挥通民意、知民情、汇民智的优势,这在《人民陪审员法》中就有具体规定。但是,并不是说就不会考虑人民陪审员“非法律专业人士”的这一问题,而是会在人民陪审员建设的同时,帮助他们增强履职能力,确保他们切实发挥参审作用。比如加强法官指引,由审判长履行与案件审判相关的指引、提示义务,但不妨碍人民陪审员对案件的独立判断;加强学习培训,规范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形式,将理论学习与实践教学、岗前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在注重法律基础知识培训的同时,围绕人民陪审员自身特点开展特色培训。
当然,推动人民陪审员参审由“简单坐堂”向“深度审案”转变并不能一蹴而就,加强法官指引与学习培训机制,最终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实践中高效有序运行。 小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