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中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枣园中队民警在太阳梁乡开展路检路查时,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行为,该车辆驾驶员被罚款1500元。
当日9时许,民警在太阳梁交通安全劝导站路段设点检查时,发现一辆白色SUV缓缓停靠在不远处的路边并准备掉头,遂立即上前核查。当民警要求该车驾驶员出示有效的行驶证和驾驶证时,对方神色慌张,不能提供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面对交警进一步盘查,该车驾驶员兰某承认,其刚刚通过科目二考试,当日为了帮朋友取东西,心存侥幸无证驾车上路。民警对兰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安排其观看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警示案例。兰某表示,通过教育,已深刻认识到无证驾驶行为的危害性,今后将严格依法依规出行,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 (记者 陈世伟 通讯员 马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