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在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法院干警的协助下,银川市兴庆区法院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案,确保了案件执结。
“法官,被执行人现在在甘肃,我们下一步该如何执行?”1月10日,银川市兴庆区法院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其在甘肃酒泉距离金塔县城几十公里的偏远矿场查找到被执行人。
该案年限较长,标的额达200余万元,被执行人身在外地且长期失联,查找难度较大。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向金融、车辆、证券、自然资源、保险、税务、民政等部门发出查询通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后,为确保执行行动万无一失,执行法官提前制定执行预案,并向金塔县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委托执行函。随后,执行法官连夜启程,不远千里驱车奔赴现场,按照既定的查找时间、查找方案,前往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地址。1月11日早晨,在金塔县法院、申请执行人的联动下,终于查找到被执行人。
“我没钱,随便你们怎么样。”在执行现场,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出示相关法律文书后,要求其前往金塔县法院协商处理,但被执行人情绪激动、言语冲动,以无财产履行为由对执行法官的传唤拒不配合。
面对被执行人的抗拒行为,执行法官多次告诫其阻碍执行的法律后果并耐心释法明理。经劝说,被执行人的情绪逐渐平复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开始配合执行法官的执行工作。最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天偿还申请执行人15万元,其余款项根据协议规定的期限按期履行。 (通讯员 王子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