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大年初六,当大多数人还沉浸在春节的节日气氛中时,灵武市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在灵武市某小区内看到被执行人韩某某的身影”的线索后,迅速结束休假赶往执行现场。在麻将桌上,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传唤到法院,最终,经过执行法官4个小时耐心工作,被执行人现场履行4075元的还款义务。
原来,申请人李某和被执行人韩某某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后,李某向韩某某支付8000元合同款。韩某某在完成合同约定的一半装修工程后,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后续义务,无奈之下,李某于2023年6月向灵武市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韩某某偿还李某4075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局干警王明多次电话联系、上门寻找韩某某,但韩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义务。
2024年2月15日10时30分,王明驾车从灵武上高速前往亲戚家拜年,途中突然接到申请人李某打来的电话,称其在灵武市某小区内看到韩某某的身影,王明立即就近下高速赶到被执行人所在小区,并在返程途中联系执行干警王玺和其他辅助人员。11时30分,王明、王玺来到灵武市某小区,根据李某提供的线索找到了正在打麻将的韩某某。
“大过年的,你们难道不休息吗?”韩某某还没缓过神来,就被干警传唤到了法院。2名干警对韩某某释法明理,劝诫其尽快履行义务,并告知不履行义务将可能面临拘留的强制措施。最终,经4个小时努力劝说,韩某某当场向宁夏法院执行案款专户支付4075元。 (通讯员 王静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