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宁县公安局闽宁派出所交警中队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在这起案件中,一对亲兄弟上演了一场“狸猫换太子”的大戏,原以为患难见真情,结果双双落入法网。
细节处发现猫腻
2月29日21时许,闽宁派出所交警中队接到110指令报称:在闽宁镇街道发生交通事故,请求处理。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初步了解得知,肇事车辆在沿110国道由南向北行驶时,与正在过马路的沈某某发生碰撞,随后又与马某某驾驶的对向来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行人沈某某和马某某驾驶车辆的乘车人田某某、马某某3人受伤,两车受损。
在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时,民警现场联系肇事车辆车主高某某询问驾驶员信息,高某某对是谁驾驶肇事车辆闭口不谈,只询问受伤人员情况,随后称自己有事挂断电话。直到事故发生后1小时左右,民警联系高某某,他称是自己驾驶肇事车辆,因内心害怕,交通事故发生后便离开了现场,现正在往事故现场走。22时30分许,高某某与肇事车辆乘车人王某刚、王某华到达事故现场,面对民警的询问,高某某称他们几人从闽宁镇某酒吧出来后,他驾驶车辆在经过路口时撞到了一个行人,然后他猛打方向又撞上了对向来的车辆,事故发生后因为害怕逃离了现场。乘车人王某刚、王某华也是同样的说辞,但根据民警的判断,高某某很可能不是肇事车辆的驾驶员。
终因鞋子露出马脚
为调查清楚事情的经过,民警调取了高某某所说的酒吧及事故发生地周边监控视频。经过反复仔细观看酒吧的监控视频,细心的民警发现了端倪,监控视频中显示的肇事逃逸嫌疑人虽然穿着、身高、体型与高某某极度相似,但是两人的鞋子却完全不一样,肇事逃逸嫌疑人脚穿黑色皮鞋,而高某某脚穿白色的旅游鞋。在监控视频前民警再次询问,高某某对于很多细节都无法说清,最终心理防线崩溃,承认自己不是肇事车辆的驾驶员,事故发生时是其弟弟高某驾驶的车辆,自己是给弟弟“顶包”的。
据高某某陈述,29日21时许,民警联系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他意识到是弟弟高某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便挂断民警的电话联系了弟弟高某,并从银川市区赶到了闽宁镇广场与弟弟高某、肇事车辆乘车人王某刚、王某华、马某、马某某几人碰面,共同商量怎么处理,最终几人合谋让其穿上高某的外套顶替高某承认自己是肇事车辆的驾驶员,并向其交代了事情的大概过程,为了保险起见,由王某刚、王某华同行作证。高某某没有多想就答应了下来,不承想监控视频拍得清清楚楚,自己“顶包”也构成了违法行为。
最终经过民警的工作,肇事逃逸嫌疑人高某于3月1日12时许到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 雍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