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依法审查案件,确保公诉案件质量。在审查起诉案件中,按照立案、定案的证据标准把握每个环节,突出案件证据采信的准确性,对所有案件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依法、细致、全面进行审查,逐一核实证据,有效防止了错案假案的发生。
2016年9月,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移送审查起诉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公安机关认定家住市区宜居家园的李某某在其家中容留吸毒人员王某某吸食毒品两次。承办人依法讯问李某某时,李某某突然翻供称自己两次容留王某某吸食毒品的犯罪事实是为了逃避两年强制隔离戒毒而编造的,并不存在这一事实。针对这一情况,承办人要求公安机关民警继续收集证据予以查证案件事实的真假,同时主动出击,电话要求证人王某某到检察院核实案件事实并再次向李某某核实。为核实案件事实的真假,该院先后两次将该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要求公安机关核实案件的真假。后通过多种渠道最终确认证人王某某和李某某均在本案中编造了虚假的证言和供述,确认李某某两次容留王某某吸食毒品的犯罪事实系编造。最终认定李某某的行为不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对公安机关办案中存在的取证不准确提出了纠正,对李某某和王某某的行为要求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通讯员 屈白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