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给孩子提供的帮助,我们一定严格遵守‘督促监护令’,加强对孩子的监管教育。”8月11日,小郭(化名)的母亲说。
永宁县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监督活动中发现涉嫌盗窃犯罪的小郭12周岁,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遂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撤销案件。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小郭的父母长期从事运输工作,将小郭交给祖父母抚养,与小郭的亲情陪伴、教育沟通较少,对其疏于管教,导致小郭法治意识淡漠,盗窃他人车辆并发生交通事故。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后,永宁县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对小郭的帮教工作,与小郭及其父母签订观护帮教协议,制定具体的帮教方案。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针对小郭父母长期外出工作对小郭监护缺失的情况,8月11日,永宁县检察院邀请公安民警、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及共青团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工作人员,举行“督促监护令”不公开听证宣告送达仪式。检察官以现场宣告送达的方式向小郭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其每月运输工作结束后,至少抽出5天时间陪伴教育小郭,与小郭一起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加强对小郭的法治意识和思想观念教育,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好对小郭的观护帮教工作。
据悉,永宁县检察院此次发出的“督促监护令”是银川市首份“督促监护令”。该院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共青团、妇联等单位的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涉罪未成年人的分级预防和“督促监护令”工作,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防线,助家庭监护不缺位。(记者 王潇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