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综合性系统工程,要充分运用法治的利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然是一个攻坚克难的过程,问题矛盾不可避免,要及时关注小康社会建设需要,坚持立法先行,强化人大主导立法,完善法律体系,为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运行奠定好法律基础。
执法要严,严格将法律制度贯彻于小康社会建设全过程。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法律的权威源于实践。小康社会建设的过程是各项法律制度运用和执行的过程。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执法体制,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增添法治动力。
如果说立法为小康社会建设提供法律依据、执法为保障小康社会建设全面推进,那么司法就是小康社会建设的平衡器。小康社会必然是和谐的社会,这就需要发挥好司法定纷止争的平衡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最大化保证司法独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确保全面小康目标如期实现。
小康社会建设与全民守法紧密相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全民遵纪守法,力争以守法方式汇聚道德和法治力量,增添小康社会建设内生动力。
● 周鹏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