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在多个省区的输配电改革调查中发现,以输配电价格为核心的电力降成本初见成效,但电力供过于求的整体形势,与电价核定之间仍存在差距。涉电企业呼吁,要真正解决电价居高的情况,需要深度推进综合政策支持。
2015年,我国启动了输配电价改革,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五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输配电价。2016年3月底,国家发改委批复了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省(区)电网企业2016年至2018年监管周期的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参加第一批改革的五省区输配电价降价空间达55.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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