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城乡一体化住户抽样调查,2016年宁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852元,比上年增加733元,增长8.0%。比今年一季度增速(6.5%)回升1.5个百分点,比上半年增速(6.8%)回升1.2个百分点,比前三季度增速(7.6%)回升0.4个百分点,呈现逐季向好的态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7%,高于全国0.5个百分点。
工资性收入增量最多,对农民增收贡献最大。2016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3906元,比上年增加292元,增长8.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2个百分点,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达39.8%,是推动宁夏农民增收的首要因素。
经营净收入稳步增长,增速回落。2016年农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938元,比上年增加100元,增长2.6%。经营净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为13.6%,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1个百分点。其中,农业净收入1962元;牧业净收入632元,比上年增加101元,增长19.0%;二三产业净收入1272元,增加178元,增长16.3%。
转移净收入较快增长,政策效应凸现。2016年农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716元,比上年增加239元,增长16.2%,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为32.6%,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6个百分点,是农民增收的重要动力。其中,人均社会救济和补助274元,比上年增长60.9%;人均政策性惠农补贴535元,增长41.1%。
财产净收入快速增长。2016年农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92元,比上年增加102元,增长53.6%。虽然绝对额为四大类收入中最小的一项,但仍是农民增收的有益补充,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为13.9%,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1个百分点。
收入持续增长,增速排位前移。2016年,宁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9.7%,在全国31个省市区排第25位,在西部12个省市区排第6位。增速在全国31个省市区排名由前三季度的第27位提高至第20位,在西部12个省市区排名由前三季度的第12位提高至第9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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