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城乡一体化住户抽样调查,2016年宁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153元,比上年增加1967元,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高于全国实际增速0.5个百分点。名义增速与全国持平,在全国31个省市区排第22位,在西部12省市区排第9位。
工资性收入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来源。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8033元,同比增加1148元,增长6.8%。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6.4%,增收贡献率为58.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5个百分点。在四大项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最大,仍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来源,依然占据主导地位。
经营净收入稳定增长。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282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5元,增长4.6%。家庭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0.4%,增收贡献率为6.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5个百分点。
财产净收入成为城镇居民增收新动力。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255元,同比增加174元,增长16.1%。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6%,增收贡献率为8.8%,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7个百分点。随着城镇居民财富的不断积累,理财能力不断提高,投资渠道日趋多元化,财产性收入呈增长趋势。
转移净收入成为拉动城镇居民增收的重要补充。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5040元,同比增加520元,增长11.5%。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6%,增收贡献率为26.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1个百分点。2016年全区提高离退休人员及城镇基本养老金发放标准,继续提高低保补助标准,扩大养老保险全额补助范围,发放高龄津贴等,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促进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