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房地产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迫在眉睫。住建部部长陈政高近日表示,建立房地产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意义重大,有利于解决房地产现存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解决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有利于抑制房地产泡沫,防止出现大起大落,实现房地产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他还指出,现在具备了建立房地产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的条件。
专家认为,建立长效机制,需要在住房制度、供地机制、财税制度等关键领域实现突破。包括建立多层次的住房制度体系;改革土地征用、储备、交易和收益分配制度,形成土地市场多元供给的竞争机制;建立支持涉及“住”房各环节规范的减免制度等。
有学者指出,当我们在土地制度、住房信贷制度、税收制度、住房保障制度以及交易机制等方面,构建起合理的、能够满足老百姓基本居住需求的制度体系,房地产将告别“增长工具”,成为真正的民生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