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互助以“聚小钱、解难事”“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助我”的互助互济形式,帮助职工减轻了医疗费用过高的负担。
本报讯(记者 杜晓明)“没想到去年年初仅交了50元的职工医疗互助金,如今却帮我们一家解了燃眉之急。真的从心里感激县总工会啊!”近日,哈巴湖管理局的刘娟在领取8061元职工医疗互助金时激动地说。
刘娟是盐池县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受益者之一,她的感言代表了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中困难职工的心声。截至目前,全县已有3058名职工参加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有13名患病职工享受到共计近5万元的医疗保障金。
2016年,盐池县总工会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凡工会组织隶属关系在盐池县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女性未满55周岁、男性未满60岁身体健康的在职人员,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一年内,缴纳互助金的职工因病住院治疗或转院在外地住院治疗,住院费用达到起付标准3000元以上的,均可申领900元至5万元不等的医疗互助补助金。
“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具有保费低廉、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等特点,是一项集互助性、公益性、普惠性于一体的民生工程。盐池县环境和林业局职工王岩林患有肾病综合症,在银川住院共花了62712.94元医疗费用,经过社保报销后,还需自付近3万元。由于他缴纳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从而获得14479元补助。前不久,王岩林康复出院后,获得了互助医疗补助14479元。“一年只交50元,最多可以报销5万元,感谢工会的这项好政策。”王岩林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