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固原和乌海两地民警对羁押在固原市看守所的“1·10”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赵鹏(化名)进行讯问,核实其为乌海市一起团伙入室盗窃案的在侦逃犯,漏网之鱼终落法网。
1月10日,原州区国道309中河乡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致1人重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直属四大队民警在讯问肇事驾驶员赵鹏时,发现他言辞闪烁、神情紧张,有意回避行车路线,引起办案人员警觉。在后期调查中,办案民警发现2016年底至2017年初,赵鹏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活动频繁,遂主动联系乌海市警方,请求协查赵鹏在乌海的活动信息。
3月15日,办案民警接到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区分局刑侦大队电话:赵鹏系该大队正在侦办的一起团伙入室盗窃案的在侦逃犯。3月16日,乌海警方派专人携带案卷赶到固原,与交警四大队对接后成立专案组,将两起案件并案侦查。原来,赵鹏于今年1月,伙同其他3人在乌海市海南区某小区入室盗窃。案发后,2人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赵鹏和另1名犯罪嫌疑人逃脱。赵鹏自以为在外地犯案潜回家乡不会被人知晓,却不料在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中被细心严谨的民警“揪”出隐藏的犯罪行为。(记者李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