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通过评价的每个药品(品种)奖补200万元,对于进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的,可先期拨付10%的奖补资金。”近日公布的这一政策支持,为我区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注入了动力。
据悉,我区制药行业总体上处于“小、散、弱”的低水平发展状态,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将为企业发展带来更大的机遇。为了帮助企业顺利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我区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宁夏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并确定此次评价工作涉及我区5家药品生产企业、68个药品品种,其中56个药品品种常年不生产,在产的有12个药品品种。企业结合市场和自身条件,通过筛选,有4家企业计划对10个药品品种开展评价。
另据悉,2017年开始,在新增的科技专项预算经费中安排奖补资金,凡通过评价的每个药品(品种)奖补200万元,对于进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的,可先期拨付10%的奖补资金,2017年开始通过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制药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
目前,自治区食药监局已起草了《宁夏药品生产企业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奖补资金申请工作程序》,我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