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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你的爱犬拴一根“安全绳”
时间:2021-12-08  来源:华兴时报
  河南安阳“狗咬人”事件,最后以4个单位检查通报,多人被记过处罚免职,一人被撤职收尾;
  湖北武汉跳楼轻生的卢某某,与小区遛犬不牵绳的邻居纠纷长达两个月,最后也没能有效解决。
  ……
  最近,因小区内遛犬未牵绳致使犬只伤人事件频出,在犬只饲养过程中,牵绳应是避免发生意外的最佳途径,一根犬绳连着犬和犬主人,安全着你我他。
  该如何有效减少“遛犬不牵绳”行为,让人与犬和谐相处?日前,记者进行了采访。
  “遛犬不拴绳”现象仍普遍存在
  “狗从背后撞上来,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就摔倒在地,还好保安挡了一下,不然真不知道会摔成啥样!”日前,家住银川市金凤区馨和苑小区80岁的雒奶奶告诉记者,她前几天被一只未栓犬绳的小狗撞上,虽然并未受到太大伤害,但遛犬不牵绳这种行为她认为十分恶劣,养犬是权利,但养犬的权利和自由应建立在尊重他人免受恐惧和打扰的基础上。
  采访中,馨和苑小区的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事后他们核查养犬人的相关证件,发现其证件齐全,因他们没有执法权,无法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经协调犬主人向老人诚挚道歉并愿意承担诊疗费用。
  当日,记者还走访了银川市部分小区,发现有个别市民遛犬时没有拴绳。
  在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清和苑小区,一市民正在超市购物,蹲在她身边的小狗并未栓绳,她告诉记者,小泰迪非常乖巧,不会伤人。
  随后,记者又来到银川市西夏区梧桐花园小区,看到一只小狗在居民楼前道路上溜达,没有拴绳,狗主人称这只犬没有攻击性,如果带出小区肯定会拴绳。
  问起为何遛犬不拴绳,市民回答多是犬只体型较小,没有攻击性,拴上绳不舒服。
  未栓绳遛犬现象虽存在,但绝大多数市民表示,会文明养犬。
  家住银川市金凤区绿地香树花城小区的张桦表示,如果不拴绳,有的犬只不好控制,一旦发生意外伤了人,对谁都不好,不能心存侥幸。
  采访中,多数市民对遛犬拴绳一事非常支持,认为不拴绳很容易引发意外和纠纷,希望在处罚力度上能加强,真正让“遛犬拴绳”理念深入人心,成为一种生活习惯。
  “遛犬不拴绳”执法难点堵点较大
  为减少“遛犬不拴绳”现象,我国多地专门针对养犬出台了相关管理规定,这其中就包括束犬绳相关要求。
  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30条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届时,遛狗不拴绳或不佩戴犬牌,将涉嫌违法。”
  银川市2007年出台2019年修订的《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束1.5米以内牵引绳牵领,并应当主动避让行人,违反者由县(市)区政府综合执法部门予以警告,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营造人犬和谐相处的良好环境,银川市相关部门及各小区物业也在积极探索有效措施,但执法过程中也存在矛盾和难点。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监督考评科副科长刘璿说,目前银川市已全面实现“犬证”网上办理,加大对无证养犬、重点管理区饲养大型犬和一户养多犬等违规行为的查处。
  “一些养犬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办理了养犬登记证、注射了疫苗、平时调教好,犬只便不会有问题。”刘璿告诉记者,流浪犬只吠叫扰民或咬伤路人后往往已逃离现场,等执法人员接诉赶到时伤人流浪犬已很难找寻,因此在处置犬只伤人纠纷方面,还存在取证难、处理难的问题。
  建言织密文明养犬监督网
  自治区政协委员、宁夏天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牛维同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遛犬不栓绳”只有造成较严重的法律后果,饲养者才会承担法律责任,这种无害化处理对饲养者的约束作用是有限的,部分不文明饲养者存在侥幸心理。他建议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立法加强宠物身份管理,并在更高位阶的法律中统一遛犬不拴绳的法律责任,比如惩戒不文明饲养人做社区劳动、劝阻不文明养犬行为等。
  “金凤区政协委员王涛说,饲养者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程度是文明养犬戒尺,可通过社会信用立法为信用联合惩戒提供法律依据,把遛犬不拴绳或不佩戴犬牌的行为纳入个人诚信体系。可结合行政法规施加惩戒强化处罚方式或金额。
  自治区政协委员王琦表示,文明养犬要在加强监管层面上下功夫,由什么部门来处罚、要造成何种后果才处罚、如何处罚都是需要考虑的,建议应尽快对现有的、不同部门的法规条例梳理完善细化,界定好各部门的主体责任范围,在事件的处置上体现出一致性、协调性、及时性和可操作性。
  自治区政协委员杨莹说,想实现监督执法全覆盖,单靠执法者的力量确实不够,建议发挥群众的共同监督作用,倡导广大市民加入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和监督队伍中来。不断完善“互联网+监督”等方式,织密文明养犬监督网。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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