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记者从银川市残联获悉,近日,我市出台《银川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对0~6周岁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方案》自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日。
根据《方案》,救助对象为户籍(居住证)在银川市的0~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
救助流程为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宁夏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各县(市)区残联设立专岗负责对残疾儿童申请进行一站式统一审核;审核合格后,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受助人员名单及受助项目,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各县(市)区残联填写《宁夏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转介单》,向选定的定点康复机构办理转介手续。每名受助对象一个年度只能选定一个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审核人员在审核时须向受助对象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说明。必要时,由自治区残联指定医疗、康复机构做进一步诊断和康复需求评估后,再进行转介。
《方案》中提到,到2020年,将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