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伤女孩的宣传牌到底是谁的?
受伤的小女孩今年3岁,名叫小雅(化名),家住金贵镇银河村。6月1日,小雅跟随奶奶去金贵集贸市场购物,从市场出来后,小雅的奶奶打算在市场门口的摊子上买一桶香油,就在她转过头的几秒钟,意外从天而降。“当时风大,我也没注意,风把宣传牌挂倒了,把我的孙女儿压在了底下。”小雅的奶奶顾女士回忆道,她看到孙女满脸鲜血,顿时慌了神,还好旁边路过的群众帮忙报了警,并拨打了120,孩子随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6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金贵镇银河村一队,见到了小雅。从小雅尚未完全恢复的伤口处可以看到,她的两颗门牙已经整体脱落。小雅的家人告诉记者,造成孩子受伤的,是市场门口摆放的一块宣传牌,事情发生后,他们先后找到金贵镇政府和市场相关负责人。“镇政府也介入了调解,但是市场的负责人认为这事跟她没关系。”小雅的父亲闫先生说。
闫先生说,为了这件事情,他和家人没少往镇政府、派出所和市场跑,可直到现在,也没有人肯站出来主动担责。而最有可能是责任主体的市场方,居然以这块宣传牌被城管挪动了位置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市场工作人员:牌子不是市场做的
随后,记者一行来到金贵集贸市场,市场大门的北边立着一块牌子。小雅家人确认,这块宣传牌正是造成孩子受伤的罪魁祸首。市场工作人员马曙丽说,这块宣传牌放在这里好多年了,但并不是市场制作的。
马曙丽告诉记者,这块宣传牌之前确实是在市场内摆放,疫情防控期间应金贵镇政府要求,宣传牌上的内容更换成了防疫工作宣传内容。5月17日,城管执法人员来到市场门口,要求撤销摆在市场门口的摊位,并将原本摆放在市场内的宣传牌挪到了市场门口南侧。至于其它的事情,她就不知道了。
市场实际负责人现身
当被问及市场管理具体归谁时,马曙丽说,市场已经被承包给了个人,自己也没有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记者查询发现,一家名为贺兰县吴洋金贵市场经营有限公司的企业,其中一名与法人代表持股比例相同的股东,正是马曙丽,随后与金贵镇政府相关负责人核实,马曙丽就是金贵集贸市场的实际负责人。金贵镇政府副镇长石学文表示,此前他已经协同包括司法所在内的各方进行过一次调解,但马曙丽始终不认为市场方负有责任。
金贵镇政府:会圆满解决问题
金贵镇政府党委副书记吕广东表示,这件事情可以交由镇政府来协调解决,后续会给出一个圆满的解决方案。
“我们来居中调解这件事,如果调解不成功,就请镇上的司法所介入,走法律援助的简易程序。”吕广东承诺道。
律师:市场和政府都负有相应责任
就这起纠纷,宁夏泽芸律师事务所律师冯雪认为,金贵集贸市场一方和金贵镇政府都负有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备上的悬挂物脱落,致使他人受伤的情况下,所有人、使用人以及管理人如果不能证明其没有过错的话,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有其他责任主体,可以向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追偿。”冯雪说,金贵集贸市场作为广告宣传牌的所有人,其有义务对广告宣传牌进行日常维护,尤其是这种设置在公共道路区域内的广告宣传牌,很有可能对不特定人群造成伤害。而作为其中一个管理者的金贵镇政府,应当尽到监督管理义务,设立广告牌时,应该提醒市场对其进行加固。
此外,冯雪还就遇到此类纠纷应当如何处置提出了建议。
“在一些极端天气或特殊情况下,路过此类广告宣传牌尽量保持距离,不要在附近停留。此类事情一旦发生,要第一时间报警,并注意保护现场,及时在采集相关证据,来证明受到损害的事实确实发生了。如果是财产或者人身受到损害,要对医疗费用的相关票据进行保存,以便后续合法地进行维权。”冯雪说。
(记者 张韶奇 魏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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