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记者从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以来,我区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职业资格考核评价方式由原来的“职业资格鉴定”一刀切,转变为“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两条腿并行走路。目前我区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共计10家(含5家央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49家,可以满足200个左右自治区重点产业、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评价需求,截至10月底,4家已备案企业完成了2881人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1977人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据了解,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前14项职业资格已退出,其他66项职业资格拟于12月31日前退出。改革后调整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职业(工种)考核所依据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依然是以往人社部公布的标准,即工种没变,考核标准没变,只是发证主体和证书名称变了。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可作为持证者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依据相关文件,经人社部门备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机构所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建立的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所以,除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与从业准入挂钩外,与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区别,符合条件的仍可获得1500~5000元不等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醒,职业资格考试可联系自治区、五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职业技能等级考试可联系经人社部门备案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机构。(记者 肖梦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