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勇)2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日前已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5大项23小项重点任务助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超标教学、违规统考、考试排名和不履行教学责任等行为,小学一年级要设置幼小衔接过渡性课程。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课后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我区将大力发展校园足球,让每位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除体育免修学生外,未达到体质健康合格标准的,不得发放毕业证书;增强美育熏陶,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帮助每位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
《意见》提出,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严禁炒作中考“状元”,严禁将升学率与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选先等挂钩,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顽瘴痼疾。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建设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