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记者从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为了将更多中低收入群体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银川市再次调整申请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收入标准,自2月7日起执行。
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数据显示:2020年银川市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39416元。此次对申请租赁补贴家庭,由上一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911元调整为本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971元;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家庭,由上一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于4140元调整为本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于4270元;对申请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家庭,由上一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于4777元调整为本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于4927元。
自2009年以来,银川市逐年对申请住房保障条件中“家庭收入标准”进行适时动态调整,至今已连续调整12次,不断降低公租房、经适房和限价商品房准入门槛,确保低收入及中等收入困难家庭能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切实解决其住房困难。(记者 樊卓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