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互联网公司试点“强制不加班”获肯定。如此微小的工作时长变更,也能引发全网关注,这是个可喜的信号,预示着某种风向。但是,破除盛行已久的加班文化,仅靠个别企业的道德自觉来纠偏还远远不够,须有更多企业跟进,真正赋权于选择。
此间影响较大的是腾讯游戏光子工作室宣布,试点“强制不加班”,将每周三设为健康日,要求员工当日18时准时下班,其余工作日不晚于21时离开办公区域。稍后,快手也宣布取消试行半年的“大小周”制度,员工按需加班,周末加班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
“大小周”工作制是指一周单休一周双休,循环反复。比起996,强度略低,但仍属于变相加班。以“强制不加班”“大小周”等隐晦方式变相996,说明行业内卷式竞争格局没有改变,至少取消大小周不代表取消加班,企业列出条件“周末加班双倍工资”,将是否加班的选择权交给了员工。既然是自愿选择,那就一定有人选择加班,丰厚的加班费也罢,绩效考核、升迁机会等等一切利益,或许都将受此影响而变得不同。这也意味着,短暂的不同选择之后,自愿加班的行为将再次趋同。又或者,“是让你休息了,但任务还得完成”,于是得把工作带回家里去做。
倘若以上情况无可避免,所谓“强制不加班”,只能是种形式。说到底,真正的“不加班”,既需要企业有尊重员工合法利益之意识,也需要充分赋权,让他们有底气说不。因为比起强制996或“强制不加班”,真正让人开心的,是自由选择加班或下班的权利。从范围上讲,愈多企业跟进,拿出更强有力的方案,才能在行业里形成新的生态,辅以执法监督和违规惩处之强化,休息权才真的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