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拉车门”式盗窃频频发生。7月13日,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广大车主:下车后一定要养成良好的用车习惯,切莫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据通报,武某某在银川市民大厅停车场内发现一轿车后排座椅上有一个手提包,便尝试拉动车门,发现车门未上锁后便将包内6000余元盗走;莫某某等3人多次在某商场停车场内拉车门,将车内现金、茅台酒、手机盗走;安某某在某商场停车场内,将一未上锁越野车车门拉开,盗走现金20万元;李某某在某小区门口,发现一辆车车窗未关,后将车门打开将车内背包里的1万余元盗走。
对此,检察官提醒,车主在离车时务必将车内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手机、电脑等带走,切勿将车辆当作“保险箱”,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车辆停放应尽量选择有监控或者管理规范的停车场,不要停放在偏僻、无人看管的地方;下车时务必要锁好车门车窗,遥控落锁后要勤拉车门确认落锁情况,避免疏忽大意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记者 王若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