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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出炉,未来几年这样干!
时间:2022-01-14  来源:新消息报
  1月13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宁夏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宁夏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新闻发布会。据了解,宁夏与国家同步制定实施了四个周期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2011—2020年“两规划”各项目标基本实现,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我区女性就业占比达43.9% 儿童全面发展得到优先保障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宁夏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贯彻落实,妇女参政议政能力明显增强,政治地位进一步提高。2020年,女性就业占比达到43.9%,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发展的能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
  妇女享有卫生保健服务不断完善,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孕产妇死亡率从2010年的29.7/10万下降到2020年的11.17/10万。妇女受教育水平大幅提升,男女受教育性别差异基本消除。参加养老、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险的女性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妇女“两癌”筛查+救助+保险+关爱的健康模式给予妇女更多获得感。
  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得到优先保障。儿童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10年的14.03‰、17.05‰下降到2020年的3.64‰、5.46‰。
  儿童教育水平持续提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从2010年的50.9%提高到2020年的88.51%,小学六年巩固率、初中三年巩固率分别从2010年的83.49%、91.34%提高到2020年的100%、99.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从2010年的84.7%提高到2020年的93%。
  儿童福利水平稳步提升,地方性儿童保护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宁夏率先在全国建立孤儿养育津贴制度和困境儿童临时监护机制,行政村全部配备“三留守”关爱督导员,打通了儿童关爱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此外,我区将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医院和科研机构为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自治区、市、县(区)均建立1所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加强自治区、市、县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增加妇产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补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短板,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基层网底和转诊网络。加强妇幼保健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复合型妇幼健康人才和产科、助产等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和使用。
  2025年普惠学前教育资源将全覆盖
  到2025年,宁夏将新增不少于3.6万个普惠性幼儿园学位,确保普惠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
  我区将适应“三孩”政策落实需要,加快城市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和乡村幼儿园规划和建设,配建与居住区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同时,将完善普惠保障机制,统一提高公办园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奖补标准,合理确定幼儿园保教成本的分担比例;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经济困难家庭的幼儿、残疾儿童和孤儿实行应免尽免、应补尽补;健全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工资待遇保障制度。
  在全面提升保教质量上,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实施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每5年完成一轮学期教师全员培训;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发挥对保教实践的科学导向作用。
  在强化幼儿园安全保障方面,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落实“护学岗”工作机制;健全联防联控监管机制,依法进行办园行为督导和动态督查,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确保幼儿园安全运转。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
  我区将加快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争取在90%的县(区)建成至少一所托育服务综合机构,争取在50%的社区配备托育服务设施,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1.5个,形成基本完善的社区托育服务网络。
  《宁夏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中提出,我区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专项规划。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推动建设一批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建设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普惠托育服务设施,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打造一批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产品,支持用人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形式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制定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
  为女性生育后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宁夏将为女性生育后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宁夏将协同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人口生育政策的落实,完善相关法规政策,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工资、予以辞退、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为女性生育后回归岗位或再就业提供支持;推动用人单位根据女职工需要建立女职工哺乳室、孕妇休息室等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托管服务。
  在大力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上,全面落实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法规政策,构建性别平等的就业机制和市场环境,畅通就业性别歧视投诉和处置渠道,对招聘、录用环节涉嫌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联合约谈,依法惩处;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就业性别歧视自查自纠;发挥劳动保障法律监督作用,对用人单位涉嫌性别歧视的提出纠正意见或提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处理;依法受理涉及就业性别歧视的诉讼。
  ■本报记者 裴艳
编辑:郭梦瑶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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