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吴女士向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反映,自己租的房子按照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了租金,但自己只住了两个月,中介却说她违约了,不退还剩余金额。这是怎么回事?
租房剩余金额被扣 中介称其违约
事情要从今年4月初说起,当天市民吴女士在“58同城”寻找房源,其中贺兰县海德家园一间合租房看起来不错,于是她便通过软件联系到了经纪人耿某。随后在耿某约着吴女士看完租房后,吴女士便决定要租住。
4月8日,俩人便在房屋内签了合同,吴女士告诉记者,当时耿某说住两三个月也可以,到时会帮她转租。
当时吴女士签的是1年期合同,按照押一付三支付了租金。5月31日,住了近两个月的吴女士通过微信告诉耿某她搬走了。可在6月9日,内容为“该交房租了”、“房租还不交,不交违约了”的信息,让吴女士手足无措。自己明明提前告诉中介不住了,但中介却还让她交下一季度的房租,否则不仅要算违约,还要扣除一个月房租和押金。
6月17日,记者同吴女士一起来到宁夏金克丝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地址——金凤区黄河东路湖畔嘉苑内,但当记者来到这里后,却发现大门紧锁,屋内无人。于是便拨通了一直与吴女士联系的经纪人耿某的电话。
“我们签了一年的合同,她告诉我不住了,让我转租,但转租期间的费用是由她承担,因为到6月9日,也就是交第二个季度房租时还没有转租出去,她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交房租,所以我们才把她剩下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扣除。”耿某说。
记者在吴女士和耿某的聊天记录中发现,吴女士表示“不住了”并多次提到了转租,耿某也表示到期未转租成功则需要支付下一期租金,6月9日还未能转租,所以要求吴女士按照合同内容支付下一季度的租金。
多部门现场执法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住了两个月却花了四个月的房租,经纪公司说符合合同约定,但吴女士通过了解却对经纪人所说产生质疑。
6月17日,吴女士联系了202室其他租户才得知,她当时住的1号房已经出租了,对方说在她搬离的第二天就有人搬进去了。
于是吴女士通过多方联系,在6月24日找到了现住户的联系方式,随后记者拨通了该住户电话。对方告诉记者,她在6月1日联系的中介,6月11日决定承租的。
在6月9日之前租出去,经纪公司就会返还吴女士剩余的租金,但新租户表示在6月11日才决定租赁的,所以经纪公司就按照合同约定扣除了吴女士的违约金额。
随后吴女士又告诉记者,她租的房子属于“隔断房”,她也已经向贺兰县房管所进行了投诉。在7月末,贺兰县房管所联合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来到海德家园找到宁夏金克丝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负责人撒某。现场执法人员责令其对跨辖区经营、隔断房等内容进行整改。
对于吴女士与耿某沟通不畅一事,撒某进行了道歉,随后经过协调,撒某也表示愿意退还吴女士剩余金额,对于隔断房整改一事,也会在保障现住户权益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尽快整改。
租房如何避纠纷 律师建议要留心
对于这一类事件,北京市景运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迪也对广大市民提出了建议:
在租赁房屋签定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租赁期限,住多久签多久;市民如果需要退租,需明确表示退租并得到出租人的同意,不要使用转租等有歧义的用词;不要承租分割房或隔断房,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记者 徐芙蓉 见习记者 杨晨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