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消费者王女士到某眼镜店定制了一款近视太阳镜,因佩戴后备感不适要求退款,但是该眼镜店负责人表示定制产品不退不换。无奈之下,王女士便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
接到投诉后,解放西路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前往该眼镜店了解情况。经调查,王女士在该眼镜店第一次要求配置的近视太阳镜比实际度数高50度,眼镜配置好后王女士表示看不清。配镜师经沟通后按照王女士现佩戴的眼镜度数重新配置了一次,但新眼镜配置好后王女士表示仍然看不清。王女士对商家失去信心并要求退款,但该眼镜店负责人表示配置单已经王女士确认,近视太阳眼镜属于定制产品,自己已经为消费者更换了一次,定制产品再次退换不符合法律规定。
随后,解放西路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委托辖区两家较大眼镜店对该定制眼镜进行验证,查验其度数和焦距等数值。经验证,该眼镜度数与消费者要求一致,但眼镜焦距不符合规定,超过标准误差值一倍。
在了解情况后,解放西路市场监管所调解人员向该眼镜店负责人告知验证结果,该眼镜店负责人表示认可。调解人员还向其告知,虽然近视眼镜属于定制产品,但是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消费者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质量合格,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近视眼镜属于特殊商品,一旦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将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危害。
最终,该眼镜店负责人认识到自身错误,退还消费者定制眼镜费用399元,并表示今后将在配置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向消费者提供符合标准的好产品。双方对于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记者闫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