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现场。
结婚装新房,很多人都想着把自己的新家装修得温馨、漂亮。可马上要结婚的朱女士却没有半点喜悦之情,反而很苦恼。
朱女士告诉记者,今年5月份她与宁夏好宜家全屋定制家具有限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合同上约定开工日期是2021年5月9日,竣工日期为7月15日,工程款项约定是13.5万元。而朱女士表示,已经给装修公司支付10万元,现在都9月份了,目前工程进度只完成了百分之六十,眼看着婚期就要到了,她和家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是婚房,10月1日我就要结婚,可预定的家电现在还在库房放着。”朱女士说,现在希望能尽快将房子装好,不要耽误婚期。
对此,装修公司的负责人樊先生认为,自己并不存在违约,是对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打工程款,合同上面的工期和100000元装修款项只针对一层楼,后期朱女士考虑到房顶过高,要求将房屋改成复式结构,因为是朋友介绍,出于信任,对二层楼的装修只是口头约定工程款是35000元,8月底完工,然而在装修期间,朱女士并未按照约定时间打款。樊先生表示,目前装修尾款还剩30000元,考虑到朱女士婚期将至,赠送的卫浴洁具折算为5000元需朱女士自行采购,“只要朱女士能够一次性支付15000元,9月10日之前,一层和二层的装修全部完工。”对于装修公司的回复,朱女士并不同意这样的解决方案。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攀表示,目前,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工期延误导致的违约责任到底由谁造成?对于目前这种情况,孙攀建议双方应当尽快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说双方有顾虑,可以再重新起草一份正式的书面合同。对于后续完工的质量问题,支付工程款金额时间以及完成工期的时间进行详细约定,一旦再发生任何一方违约的行为可以按照合同规定来处理。
截至发稿前记者了解到,朱女士又再次与装修公司进行了协商,支付了装修款项并签订了协议,对方表示将于9月10日完工。 记者 杨梦 董鹏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