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的朋友跑路了,我却成了老赖……”近日,在红寺堡区不少人都因替朋友担保上了“黑名单”。家住红寺堡区的马某说,当初想为哥们签个名字担保,觉得没什么大事,谁知道朋友跑了,自己却摊上了事儿。
前不久,在红寺堡区法院最新公布的一期“老赖”名单里,就有多人因替朋友的债务作担保而榜上有名。家住红寺堡区某村的马某曾在2年前为自己的好友孙某某担保了3万元的贷款做小本生意,结果朋友孙某某拿到钱后,便去了外地打工,就此“人间蒸发”。担保人马某也以钱不是自己借的为由拒不履行担保责任,结果两人双双上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出行、住宿、购物等多种行为都受到严格限制。
无独有偶,在红寺堡做生意的另一位老板张某也替朋友担保了上百万元的债务。原来,张某的发小李某为扩大经营,向银行贷了100多万元,由于张某当时所做的建材生意红火,又想到和李某一起长大的情谊,便二话没说签字做了担保人。谁曾想经济不景气,二人的生意逐月惨淡,温饱都成了问题,更别说还款了。张某说,替别人背上上百万元的债务,真是哑巴吞黄连,有苦说不出。
担保有风险,签字需谨慎。红寺堡区法院相关负责人提醒:按照法律规定,债务人到期未偿还债务的,如果有人为这笔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则债权人可以要求该保证人偿还债务。也就是说,作为连带担保人,一旦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就得承担偿还欠款的责任。因此,在担保前一定要慎重考虑朋友的经济水平、诚信状况、债务数额等多方面情况,切莫因为哥们义气轻易担保。(记者 贾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