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使我县符合条件的足额缴纳2016年度失业保险费的企业,都能享受到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政策,稳定就业岗位。县就创局安排专门工作人员,通过电视、网络媒体发布公告,登门走访和电话通知等方式全方位开展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县就创局对我县申请的企业缴费台账及职工花名册等资料进行审查、审核,县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局、商经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条件的隆德县四兴醋业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17.5万元,涉及职工57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