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就业与创业(人才)服务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劳务经纪人及中介机构法人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其在精准就业扶贫工作中的市场引领作用,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77号)要求,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决定举办全区劳务经纪人及中介机构法人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及名额分配计划
全区培训劳务经纪人及中介机构法人(驻外劳务管理机构负责人)600人。其中: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培训30人、银川市培训80人、石嘴山市培训70人、吴忠市培训110人、固原市培训200人、中卫市培训110人。
二、培训对象
(一)自治区劳务经纪人及中介机构法人高级培训班学员由各县(区)推荐。其中,山区县(区)各推荐2名,川区县(区)各推荐1名。优先选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劳务中介公司法人及成功创业并规模带动500人以上稳定就业的劳务经纪人参加培训。请将《自治区劳务经纪人及中介机构法人高级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于2017年2月15日前报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劳务工作管理科。
(二)市、县(区)培训班由各地就业服务机构组织辖区内从事劳务中介活动的劳务经纪人、中介机构法人和驻外劳务机构负责人参加。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17年1月—3月。
自治区劳务经纪人及中介机构法人高级培训班定于2017年2月23-24日举办,2月22日下午在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二楼多功能厅报到,培训及食宿费用免费,交通费用自理。
四、培训学时及课程设置
培训班规范学时设置为24学时(3天)。
自治区劳务经纪人及中介机构法人高级培训班课程内容设
置为:
(一)典型引路—成功创业劳务经纪人张明、驻外劳务管理机构负责人董成壁、中介公司法人叶小云做经验推介。
(二)业务训练—劳务中介机构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流程及实操训练;人力资源生态圈发展前景、劳务外包、劳务租赁形式解析;《公司法》、《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授课讲师:宁夏源众人力资源公司张斐松、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李银国、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杨娣)。
(三)企业规划—企业发展计划、成本核算、风险预测、市场营销等实操知识(授课讲师:宁夏西部创业学院仇龙建)。
五、培训结业及经费
各市、县(区)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的,颁发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印制的《宁夏劳务经纪人培训结业合格证》。今后,由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负责统一印制并免费发证。各市、县(区)就业创业(人才)服务局负责辖区内劳务经纪人及中介机构法人登记备案、培训、发证等管理服务工作。同时,报送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劳务工作管理科备案。
各市、县(区)按照培训任务分配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培训经费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严格按照培训要求和标准组织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五市就业与创业(人才)服务局要及时分解培训计划,加强跟踪指导。请于4月10前将《宁夏劳务经纪人及中介机构法人培训班结业人员名册》(附件1),报送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劳务工作管理科。
(二)灵活培训。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经济发展需要及就业创业工作特点,灵活设置培训班课程内容,邀请本地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优秀农民工代表、劳务中介公司法人、劳务经纪人等进行现身说法、互动交流,丰富培训形式,增强培训效果。
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
2016年12月30日
联 系 人:杨娣 吴艳
联系电话(传真):0951--5054631
电子邮箱:nx505463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