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热点专题 > 金融扫黑除恶进行时 > 媒体聚焦
金凤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李鹏飞涉恶诈骗案
时间:2020-06-28  来源:银川日报
  6月24日,金凤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鹏飞犯诈骗罪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李鹏飞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223725元。
  金凤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李鹏飞伙同黄目介、张源等人(另案处理),利用被害人急需资金的心理,以民间借贷为由与被害人签订虚高的空白借款合同,借款时以家访费、咨询费、服务费、利息费为名收取被害人费用,采用侮辱、威胁性等软暴力手段进行催收,并在逾期后向被害人收取高额逾期费等,骗取被害人财物,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渐形成了黄目介、张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被告人李鹏飞系该犯罪集团重要成员,参与诈骗犯罪11起,诈骗金额1223725元,金凤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鹏飞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及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王辉 沙娜)
编辑:徐晓斌 责任编辑:李娟
权威发布
  •  《银川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
  •  宁夏: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044
  •  银川39辆车多次乱停放被曝光
  •  银川:关于有序开放密闭式娱乐休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 便民信息
    精彩图片
    湿地银川因水而生
    湿地银川因水而生
    卢燕:“疫”不容辞守护重症患者
    卢燕:“疫”不容辞守护重症患者
    宁夏人物
  •  安学琴:诚信经营就是金字招牌
  •  南海明:耐心细致做工作发挥网格
  •  马义发和他的“蘑菇王国”
  •  宁大教授李小伟:我有一个关于贺
  •  尹娟:愿用一生践行“若有战,召
  • 宁夏财经网版权所有 宁ICP备16001158号-1
    地址:宁夏银川市中山南街宁夏报业集团商务信息大厦1202室 邮箱:nx_cjw@163.com 电话:0951—6072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