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武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男子李某某谎称能帮人办廉租房,骗取22人财物19.85万元。
2019年至2020年期间,李某某谎称认识房管部门领导,可以通过内部渠道帮人办理廉租房,前提是“请托人”需先支付“办事费”,如果事未办成,全额退费。散播消息后,李某某先后骗取受害人史某某、陶某某、王某某等22人财物共计19.85万元。今年6月29日,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8月5日,李某某被灵武市检察院批准逮捕。9月30日,检察院向灵武市法院移送起诉。庭审中,公诉人指控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李某某当庭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案件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