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 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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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3-02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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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
(一)深化交通管理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程度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加强规划引导,推动交通项目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研究探索交通运输监管政策和管理方式,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考核标准,强化考核评价监督。完善“大交通”管理体制,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执法队伍。完善收费公路政策,逐步建立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统筹发展机制。全面推进空域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空域规划、精细化改革试点和“低慢小”飞行管理改革、航线审批改革等重点工作,加快开放低空空域。加快油气管网运营体制改革,推动油气企业管网业务独立,组建国有资本控股、投资主体多元的油气管道公司和全国油气运输调度中心,实现网运分离。
(二)推进交通市场化改革。
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快开放民航、铁路等行业的竞争性业务,健全准入与退出机制,促进运输资源跨方式、跨区域优化配置。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适时放开竞争性领域价格,逐步扩大由市场定价的范围。深化铁路企业和客货运输改革,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快铁路市场化运行机制建设。有序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加快民航运输市场化进程,有序发展专业化货运公司。积极稳妥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完善经营权管理制度。
(三)加快交通投融资改革。
建立健全中央与地方投资联动机制,优化政府投资安排方式。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加快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鼓励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交通项目建设、运营和维护。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政策性、开发性等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支持力度,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保险资金通过债权、股权等多种方式参与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利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平台,推动互联互通交通项目建设。
十、强化政策支持保障
(一)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做好交通军民融合工作,为本规划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做好本规划与国土空间开发、重大产业布局、生态环境建设、信息通信发展等规划的衔接,以及铁路、公路、水运、民航、油气管网、邮政等专项规划对本规划的衔接落实;加强部际合作和沟通配合,协调推进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加强国防交通规划建设;加强规划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和动态监测分析,适时开展中期评估、环境影响跟踪评估和建设项目后评估,根据规划落实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紧密结合发展实际,细化落实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各地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要做好对本规划的衔接落实。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健全公益性交通设施与运输服务政策支持体系,加强土地、投资、补贴等组合政策支撑保障。切实保障交通建设用地,在用地计划、供地方式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倾斜。加大中央投资对铁路、水运等绿色集约运输方式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用好用足铁路土地综合开发、铁路发展基金等既有支持政策,尽快形成铁路公益性运输财政补贴的制度性安排,积极改善铁路企业债务结构。统筹各类交通建设资金,重点支持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充分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采用中央与地方共建等方式推动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 50/66 首页 上一页 48 49 50 51 52 53 下一页 尾页 |